一、為普及本市幼兒園師生對客家語言文化的認識,以及客家語言、文化推廣教育,讓多元文化觀念在幼兒園環境中扎根,爰訂定本計畫持續推動。
二、計畫期程如下:
(一) 計畫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止。
(二) 計畫審查期程自108年1月28日起至108年2月1日止。
(三) 審查結果將於108年2月15日公告於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四) 計畫執行期程自108年2月25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
(五) 提送結案資料期程自108年11月1日起至108年11月8日止。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園所於108年1月25日前,填具申請表及預定實施主題等表件,郵寄至本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客家事務科林采璇小姐申請(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F;連絡電話:06-299111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