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回復平埔族群為「平埔原住民」

臺南市政府
【新聞稿】

新聞聯絡人: 萬淑娟06-5982307
張宇心06-2990395
發稿日期: 106年8月17日(四)

行政院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回復平埔族群為「平埔原住民」
 

為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行政院院會今(17)日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具的「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該法修正草案共計12條條文,其中第2條增訂「平埔原住民」身分別,肯認長久爭取原住民身分之平埔族群法定地位,實現歷史正義及平埔族群之民族權利。


去(105)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蔡總統承諾將檢討相關法規,讓平埔族群獲得應有的權利和地位;行政院隨即於10月7日回應,表示將修訂「原住民身分法」,增訂「平埔原住民」身分別為法源依據,並盤點資源,設定期程逐項檢討相關法規,循序給予應有之權利。


為促成平埔族群回復原住民身分,臺南市政府於本(106)年4月20日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及民族權利研商會議」,就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凝聚共識,一致支持行政院方案;行政院林萬億政務委員亦於5月12日親臨臺南,聽取族親對「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之意見。該日,到場族親強烈訴請行政院依該院修正草案版本盡速完成法定程序,早日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


本年6月30日召開之「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林萬億政務委員向蔡總統報告五場座談會平埔族親對「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之想法,表示61%發言者支持行政院修正草案版本;蔡總統當即指示請行政院盡速將「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提送立法院審議,回應平埔族群訴求。
 

臺南市賴清德市長表示:「平埔族群正名運動歷經二十多年的努力,終獲政府肯認實屬不易,早於臺南合併升格前;也是大概在十多年前,就將西拉雅族列為「市(縣)定原住民」,尊重族人之身分認同,並積極復育、維護其珍貴的語言和文化。語言文化與族群認同問題,一直是臺灣社會亟待解決、正視之問題。自去年520政黨輪替後,臺南市政府積極重啟與中央政府的對話,並促請蔡總統兌現政見,正視平埔族群回復身分之訴求。今日行政院院會終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後續也期待立法院優先審查該法修正草案,早日回復平埔族群原住民身分。」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汪志敏主任委員亦表示:「回復西拉雅(平埔)族原住民身分並振興其文化,是臺南市政府迄今持續推動的工作項目。去年8月1日,蔡總統表達了對平埔族群肯認的善意,更首度打破藩籬,同意承認平埔族群為原住民族,努力20多年的正名運動終於有了新的契機和希望。回復原住民身分是平埔族親長久以來引頸期盼的,很高興今日『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在行政院院會獲致共識,並彰顯了對「轉型正義」及「人權保障」的重視與尊重。期盼立法院早日完成審議,盡速達成回復原住民身分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