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應符合資格: 1.成年且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二、補助項目與補助金額: 1.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4萬元。(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推算3年) 2.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2萬元。(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待修繕)三、優先補助身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四、受理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且為房屋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房屋所在地(亦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詢問。
一、申請人應符合資格:
1.成年且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二、補助項目與補助金額:
1.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4萬元。(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推算3年)
2.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2萬元。(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待修繕)
三、優先補助身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四、受理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且為房屋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房屋所在地(亦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