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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環境部自105年12月1日起,發布「空氣品質指標(AQI)」,以提供民眾日常行動建議,歷經多年空品治理與國際接軌,於113年9月30日修正發布新版「空氣品質標準」,依據WHO最新指引,特別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將PM2.5年平均值由15 µg/m³降至12 µg/m³,日平均值則由35 µg/m³降至30 µg/m³;其餘污染物(懸浮微粒、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等)之標準門檻亦同步調降,成為全亞洲最嚴格的空氣品質標準,同步調整空氣品質指標(AQI)並於1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空氣品質指標(AQI)係依據當日監測資料,將空氣中臭氧(O₃)、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₂)及二氧化氮(NO₂)等污染物濃度,依對人體健康影響程度,分別換算成各污染物的副指標值,並取其中最大值作為該測站當日的AQI值。

空氣品質指標(AQI)分為六個等級:良好(0–50)、普通(51–100)、對敏感族群不健康(101–150)、對所有族群不健康(151–200)、非常不健康(201–300)、危害(301–500),並搭配六種顏色標示,依不同族群(一般民眾、學生、敏感性族群)提供相應的活動建議。

  • 採用空氣品質指標(AQI)作為綜合指標,主因為空氣污染影響並非僅限於PM2.5,尚涉及臭氧、懸浮微粒、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等多項污染物,需一併評估,因此整合成單一指標。此外,現行AQI中PM2.5之不良等級門檻(30.5 µg/m³)已較過去DAQI指標下的不良標準(54 µg/m³)更加嚴格,顯示政府對提升空氣品質及保護民眾健康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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