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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101年第1次廉政會報成果報告

【臺南市政府】101年第1次廉政會報召開情形摘要表

開會時間/地點
101年3月26日本府永華行政中心東側7樓會議室
主席
賴市長清德
出席委員
府內委員:顏副市長純左、林副市長欽榮、陳秘書長美伶、黃副秘書長永泰、秘書處蕭處長博仁、財政處張處長紹源、法制處謝處長志明、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陳處長宗彥、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馬躍.比吼、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王主任委員時思(周宏彥代)、人事處許處長瑛峰、主計處陳處長淑姿、政風處侯處長鴻基、民政局鄭局長國忠、教育局鄭局長邦鎮、農業局許局長漢卿、經濟發展局葉局長惠青(殷世熙代)、觀光旅遊局陳局長俊安、工務局吳局長宗榮、水利局李局長孟諺、社會局曹局長愛蘭(陳榮枝代)、勞工局王局長鑫基、地政局林局長燕山、都市發展局吳局長欣修、文化局葉局長澤山、交通局張局長政源、衛生局林局長聖哲、環境保護局張局長皇珍、警察局陳局長子敬、消防局李局長明峯、稅務局施局長栢齡。
外聘委員:王委員全祿、成功大學政治經濟研究所楊所長永年、政治大學社會系顧教授忠華、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郭副教授書琴
列席單位(或人員)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4 
討論提案
 2
臨時動議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請以條列簡要敘明)
 
一、請同仁務必落實「清廉勤政」之價值,市府團隊皆能簡約生活,各項採購發包流程透明化,共同建構清廉市政環境,符合市民對清廉之期許。
二、由政風處以市長名義撰擬致府內同仁公開信乙則,內容為本府過去一年推動清廉勤政之具體成果及廉政會報外聘委員所提資料保密建議。
三、有關外聘委員成功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所所長楊永年教授會中建議:「推動資訊公開整合平臺及將程序外之禁止行為(承辦人與廠商不當之接觸),訂定相關規範及處罰規定」乙案,請政風處納入參考。
四、有關政風處提案:「為落實執行本府第55次市政會議市長提示事項第五點,本府政風處研擬具體作法,詳如說明二,提請審議後據以執行。」乙案,請將提案中有關開設品酒課程部分刪除,餘照案通過。
五、有關政風處提案:「於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採購開標現場時加強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詳如說明二,提請審議後據以執行。」乙案,照案通過,請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採購開標現場時,於開標前由主持人再次提醒宣導各投標廠商,應詳細檢視投標廠商聲明書,確認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之情形,避免違反該法第9條交易行為禁止之規定而遭受裁罰。
後續執行情形
有關本次會報裁指示事項,業以臺南市政府101年4月9日府政預字第1010297542號函請相關單位確實執行,並列為下次會議追蹤考核事項

 ◎檢附會報執行成果相關資料PDF、DOC檔


  圖1  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