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日前(5日)表示,為了減輕產業衝擊,由工業局轄管的62處工業區,配合「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實施期間,推動延長土地租金紓困措施,各事業有承租工業區內土地以及國有房舍者,如營業額較同期衰退15%以上,可以申請土地租金減收二成,至110年6月30日止。
工業局指出,工業區內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自去(109)年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不少中小企業到衝擊,工業局也於去年4月推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工業區紓困方案」,透過將產業應繳納的維護費、土地租金、污水處理費等規費透過減收或緩繳的方式,藉此來減輕產業的負擔。
由於工業區內產業型態以出口外銷為導向,在國外肺炎疫情仍嚴峻的情況下,仍有許多企業營收受到衝擊,為協助廠商度過難過,經濟部於今(110)年1月核定將工業區紓困方案再延長至今(110)年6月30日。
工業局表示,此次工業區紓困方案在土地租金減收方面,需由企業提出佐證於109年12月起營業額較同期衰退15%以上,才可申請租金減收20%,去年申請減收的企業在申請月份不重疊的情形下,仍可提出申請。
工業局也提醒,因為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能源法規執行期限、地方回饋承諾事項以及相關優惠不重覆等原則,工業區紓困方案針對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或已經申請租金緩繳之廠商,不適用此次的申請。提醒廠商在申請之前,可以洽詢當地工業區服務中心確認是否符合申請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