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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件請依當年度最新公告表單)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 (申請文件請務必使用當年度最新公告表單)

(一)申請表一份。

(二)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三)註記原住民族群別/熟註記身分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五)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需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業於111年04月19日府令修正 

※「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業於112年4月14日府原社字第1120478882B號令修正名稱「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 相關作業須知及申請表件,請於本官網左方選單「申辦業務」-「原住民」專區-「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文件下載使用。
     
  • 每學期更新公告受理時間,請務必使用當期公告之申請文件
  • 如有申請疑問,請電洽專線: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06-2991111 轉分機8952劉小姐
    「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06-2991111 轉分機8970 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