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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政府「112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奬勵計畫」奬勵金自112年3月27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請踴躍申請!!

  1.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培育並奬勵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訂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奬勵計畫。
  2. 奬勵對象為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110、111及112年族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含)以上」者。
  3. 申請期限:112年3月27日至6月30日止,請踴躍申請。
  4. 計畫規定及申請表件,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