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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觀光署為辦理「第1屆台灣觀光金獎」1案,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候選對象應符合「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第4條至第8條規定且應有110至112年度之具體事蹟,尤其疫情期間在防疫作為及業務創新、轉型表現優良者。
詳見附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