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A號函辦理。

二、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