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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環境部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公告。

一、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業於112年1月29日修正名稱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並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