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112年6月12日南市體總三字第1120010571號函辦理。二、報名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10日(星期一)止,並請隨文檢附證明文件,經評審小組複評後公布表揚,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三、實施計畫及推薦表格請逕至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站(www.tn-sports.org)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