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調查鑑定範圍 (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
(一)火災原因調查
1.起火原因:火災發生經過及起火場所。 2.發現、通報、初期滅火狀況:發現、通報及初期滅火等一連串經 過。 3.延燒狀況:建築物延燒路線、擴大延燒因素等。 4.避難狀況:避難路線、避難上之障礙因素等。 5.消防安全設備狀況:滅火設備、警報設備及避難設備等作動、使 用狀況。
(二)火災損害調查
1.人的被害狀況:因火災造成的死傷、受災戶數、受災人員等被害 狀況及其發生狀況。 2.物的損害狀況:因火災延燒、滅火、爆炸等造成物的損害狀況。 3.財物損害調查:因火災所導致物的損害評估、火災保險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