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回覆...丁先生您好:臺端詢問有關假日結婚登記詢問請問要跟誰洽詢1案,說明如下:
本所週六延長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止(註本週六12/26因編造選舉人名冊、1/2暫停服務),您可於該時段至本所辦理結婚登記,倘無法於上揭時段辦理者請參考下列說明:
預約結婚登記:
一、結婚(含假日結婚)者,可提前於結婚日前3個上班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並指定為結婚登記生效日(不限假日)。
二、假日結婚者,可於結婚登記日前1個上班日以電話、或臨櫃等方式向本所或擬辦理之戶政事務所完成預定假日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
二、附繳文件:
(一)結婚書約(須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正本、雙方國民身分證、雙方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彩色相片各1張(符合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
(二)未成年人結婚者,應備妥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三)換發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新臺幣50元整。
(四)換發戶口名簿每份新臺幣30元整。
三、受理戶政事務所: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倘辦理結婚登記須同時辦理遷徙登記者,請逕向擬遷入之戶所辦理。末祝您順心如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06-2302756轉106陳小姐或逕洽業務承辦人江小姐06-2302756*102。
臺南市歸仁區戶政事務所公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