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自109年3月2日起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聲明」措施申辦土地登 記,即可不必再臨櫃申請印鑑證明。

為了簡政便民,從109年3月起,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為便利民眾申辦土地登記並避免其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往返奔波,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作為免當事人親自到場之管道。本措施係由當事人應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免再奔波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相關辦理情形請參閱相關連結「土地登記線上聲明 當事人免臨櫃新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