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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違法輸入動植物檢疫物

各位新住民及移工朋友們請注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
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旅客攜帶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
輸入,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
若將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應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
「植物防疫檢疫法」等相關規定,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
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最高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