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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遷徙」恐被罰9,000元,民政局呼籲民眾勿當幽靈人口!

為落實戶籍行政管理,避免有心人士虛報遷徙戶籍而影響社會公義,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已函請各戶政事務所,加強動態查察,對於異常遷徙人口落實追蹤處理。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各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遷入及住址變更案件時,持續落實查詢同一住址戶口設籍狀況。如發現有異常遷徙情形,除以口頭告知當事人虛報遷徙將被撤銷及處以9,000元以下罰鍰,並針對這類案件協同員警實地訪查,確認居住事實。
  另對於異常遷徙人口除協同轄區警察機關持續追查外,如發現為選舉之不法遷徙者,將撤銷戶籍並處以9,000元以下罰鍰,並函送地檢署依刑法妨害投票相關罪責辦理。
  今(107)年底直轄市長、市議員、里長之選舉,民眾若以虛報遷徙取得投票權,而發生不正確投票結果或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將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罪-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