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04 | 「安心生養」之「生育保險每胎補足到10萬」,勞保、軍保、國保申請人及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本國籍新生兒之生母,於證件齊備情形下,也可向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一站式服務」通報服務。 |
| 115-01-02 | 【宣導】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 |
| 114-01-07 | 【宣導】~金蛇報喜~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 |
| 113-09-10 | 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113年9月10日府民戶字第1132042053A號令修正第三點,並自113年9月10日生效) |
| 113-01-05 | 【宣導】臺南市生育獎勵金 |
| 112-08-28 | 歷年臺南市政府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 |
| 112-01-04 | (多國語言)臺南市生育獎勵金(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
| 112-01-03 | 臺南市生育獎勵金(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產婦生產之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加碼提高發給生育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