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 志工成立目的

本所為結合民間資源,運用社會人士奉獻智慧與經驗,提供優質化與多元化之為民服務品質與效能。

  1. 志工召募

(一)志工條件

1.一般志工(18歲以上)及長者志工(65歲以上):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品德端正、具有愛心、服務熱忱及責任感,願意無償為民眾服務、奉獻己力者,均得申請為本所志願服務工作人員。

2.學生志工

  1. 每年寒暑假提供在學學子參與本所志願服務,體驗服務精神及提升自我成長。
  2. 召募名額、報名條件視當年度需要另於本所網站公告。

(二)服務地點及時段:本所歸仁、關廟及龍崎辦公處志願服務名額皆額滿,意者可電洽志工聯絡人及填寫召募簡章(如附件)列入備取名單。

(三)召募注意事項:本所志工為無給職,經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談。

(四)志工聯絡人:歡迎加入本所志工行列,意者請電洽:蘇小姐 (06)2302756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