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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6月19日起開放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及「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自112年6月19日起開放下列戶籍登記項目,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 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以受監護人為申請人
  2. 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以受輔助人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