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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全國孝行獎選拔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12月29日台內民字第10511049552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每人致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里長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新臺幣3萬元,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其家屬1人可陪同。
三、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另複選委員會選出5名用心訪查、表現優異之訪查員,亦將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並贈以紀念品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