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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區公所提醒您~國民年金保費減免

台灣地區已進入高齡社會,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出生率的下降,老人的人數和比例呈現顯著成長。以往我國有勞保、軍保、公教保及農保等以在職勞動者為納保對象的社會保險,但仍有許多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這些人當中,有許多是經濟弱勢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故政府於97年10月1日實施「國民年金法」,補足社會保險的缺口。
許多民眾因經濟拮据無力繳納國民年金保費,便無心瞭解國民年金保險相關給付措施,因而喪失享受福利的權利,政府提出「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方案,保費減免資格經審核,若符合資格者,每月只需自付439元或658元,每月將省下一半或四分之一保費,且不會影響將來六十五歲請領國民年金金額。
安平區公所提醒您,若對國民年金保費減免有相關問題者,請洽安平區公所社會課06-295191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