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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弱勢家庭可申請居家環境改善補助喔!

臺南市政府有鑑於部分低、中低收入戶家庭苦於生計維持,居家環境無法獲得最基本之照顧,特訂定「弱勢家庭居家環境改善」實施計畫,透過全新或再生傢俱、書桌椅、家電、電腦、衛浴、其他居家設備及學習用品之購買或廠商捐贈,以建立經濟弱勢家庭最基本之生活品質。
安平區公所表示,本計畫實施對象以本市列冊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優先,可由各區公所(里幹事)查報後,向該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區公所先行初審後函送市府社會局複審,經社會局社工人員訪視評估後將核定結果函覆區公所並副知申請人。每戶以申請一次為限,最高補助金額原則為新臺幣5萬元,但經專案核准者不受新臺幣5萬元之限制,期能藉此減輕弱勢家庭之經濟負擔。

發稿人:台南市安平區公所(王佩雯)   電話:29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