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者及身障者自105年5月1日起持社福卡才能免費搭乘本市公車,持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仍需購買半票,為保障您的福利,安平區公所呼籲有需求的長者及身障者盡快持下列證件至戶籍地區公所辦理: 1. 身分證 2.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非身障者免備〉 3. 印章 4. 兩吋彩色照片2張 安平區公所提醒您,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安平區公所社會課〈電話:2951915〉。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康瑞芬 電話:29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