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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臺南市政府老屋健檢申請及補助實施計畫初步評估事項開始受理

臺南市政府為提升市民居住安全及老舊房屋之結構安全,公告「臺南市政府老屋健檢申請及補助實施計畫」辦理初步評估事項,其適用對象為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建照執照之6樓以上合法建物,且作為住宅使用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之建築物,以一棟為單位申請補助老屋健檢初步評估。但申請補助費用時,建築物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補助:
1.整棟為單一所有權人者。
2.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或業經核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或計畫者。
3.非依都市更新程序辦理重建,並已申請建造執照者。
4.經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判定有危險之虞,並已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者。
5.已獲其他單位補助初步評估費用者。
補助比率及補助金額上限:老屋健檢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申請補助每棟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未滿三千平方公尺申請耐震能力評估者,每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整;總樓地板面積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每棟補助新臺幣八千元整。
受理補助期間: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5月31日止(如額滿即截止)
本計畫主辦機關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安平區聯絡窗口工務局建管科一股:洽詢電話:2982942)
相關資訊連結網址:http://publicworks.tainan.gov.tw/DeptContent.aspx?cid=347&q=1856&ca=295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黃健昌 電話:29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