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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4月1日起,臺南市加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安平區公所邀您一起落實垃圾分類做環保!

內文:
為落實民眾垃圾分三類、資源回收觀念,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4月1日起加強實施破袋稽查,針對未將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廚餘分類排出者予以勸導,並於5月1日起告發處分未確實分類者將處新臺1,200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民眾立即分類改善,始接受清運。
環保局表示,目前臺南市資源回收率45.83%,已達全國平均值45.84%,推動資源回收工作已達瓶頸,估算執行加強破袋檢查後,資源回收率可提升至47.44%。即使推動破袋檢查、加強廚餘回收等措施,本市仍需要掩埋場空間以因應天災緊急處置之暫存垃圾及焚化廠每年定期歲修垃圾調度,未來環保局也將透過掩埋場活化等方式,讓垃圾妥善處置,並呼籲全體市民共同面對垃圾問題,一起努力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達到源頭減量的目的,以延長焚化廠及掩埋場的使用年限。在此,安平區公所分享正確回收方法,並邀請所有民眾落實垃圾分類,保護自然環境。
1.紙餐具:回收前去除食物殘渣以水略加清洗或衛生紙擦拭後回收。
2.鋁箔包、塑膠、鐵鋁容器:回收前去吸管並倒空內容物,以水略加清洗後壓扁回收。
3.廢農藥容器:以清洗重覆沖洗3次,並與一般容器分開回收。
4.舊衣:不含貼身衣物、枕頭、棉被、被單,洗淨後勿弄濕。
5.廢乾電池:請自物品取出集中收集,單獨交給回收車或量販店、便利超商等。
6.玻璃容器:回收前去除吸管並倒空內容物略加清洗,破碎時請用報紙包覆並註明「碎玻璃」,建議依顏色分類(透明、綠、咖啡)。
7.照明光源:回收前請妥善包覆避免破損,交給回收車或已列管之回收商、照明光源販賣店。
8.食用油:少量併入廚餘,量多須裝入加蓋容器交給回收車。
9.廚餘:回收前瀝乾水分,勿將塑膠袋、牙籤、竹筷及衛生紙等投入混置。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吳怡蓁 電話:29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