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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開業執照於107年4月底期滿之地政士,請儘速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或地政士公會辦理

因應1074月底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限屆滿高峰期,請地政士及早於開業執照期滿前6個月內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申請開業執照換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