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擴大發放2至4歲育兒津貼

一、行政院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擴大發放2至4歲育兒津貼(以下稱本津貼),並自108年8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本津貼補助幼兒每人每月2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
二、申請資格如下:
(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
(二)幼兒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準公共幼兒園。
(三)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四)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攜帶或郵寄以下文件至本所社會課辦理:
本津貼申請表、父母雙方或監護人之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其他佐證資料。
四、為因應8月分申請本津貼之人潮,本所已規劃各里辦理時段,民眾協助配合依所屬里別前來辦理申請:
(一)8月1日至9日(不含例假日):國平里、建平里、怡平里
(二)8月12日至16日:育平里、金城里、漁光里、王城里
(三)8月19日至23日:平通里、億載里、天妃里
(四)8月26日至30日:文平里、華平里、平安里
五、於108年8月前已停止領取0至2歲育兒津貼之幼兒,且符合本津貼請領資格者,請父母或監護人務必前來本所或郵寄應備文件申請本津貼,以免損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