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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0月2日公告「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說明:
一、申請旨揭方案應檢附以下文件,並逕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一)申請書正本。
(二)最近一期入住機構契約書全卷影本。
(三)最近一次入住機構開立108年任一期收據影本。
(四)使用機構者存摺封面影本。如使用機構者已歿,請檢具相關佐證文件,得為申請人(機構簽約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二、本案受理時間分為二階段,民眾可任擇一期申辦,第一階段為108年10月15日至108年11月15日止、第二階段為108年11月16日至109年2月15日止。
三、本案補助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相關訊息,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敬請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