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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全國孝行獎選拔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7日台內民字第10802259742號函暨「109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臺南市為3名),每人致贈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三、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旨揭計畫第5點第1款第3目新增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1份計。
四、109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