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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南市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自109年2月17日起受理申請

臺南市政府為鼓勵西拉雅原住民學生奮發向學,培養優秀人才,並培育其五育之均衡發展具有西拉雅族血統之學生,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中(職)或國內大學(專)之日間部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學業成績:
1、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
2、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3、高中(職)、大學(專)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二)傑出表現:
1、通過西拉雅族語認證考試,或一年內參加本市機關、學校辦理之西拉雅語言相關競賽活動,成績優異並有相關獎狀或證明文件者,同一競賽以申請一次為限。
2、一年內獲得下列競賽等級之個人單項獎項:
(1)縣(市)級:前三名。
(2)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3、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請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西拉雅(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aspx?n=962&sms=9730),或至臺南市西拉雅文化會館Facebook瀏覽相關資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