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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之空氣污染行為」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6日環署空字第1090007735E號函辦理。
二、公告管制重點為於每年10月至翌年3月,當空氣品質預報連續2日以上達一級預警(AQI >150)以上時,管制吹葉機使用、瀝青混凝土拌合、港區裝卸水泥原料、露天噴漆(噴砂)、鍋爐清除及有機液體儲槽清洗等7項空氣污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