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公布「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

一、本次指引修正重點說明:
(一)依據文獻修改登革熱潛伏期為「3-14天,通常為4-7天」。
(二)登革熱增加除了由病媒蚊叮咬傳播外之其他罕見傳播途徑,包含懷孕婦女感染於孕程中或生產時垂直傳染給胎兒、血液(如輸血、器官移植、針扎等)及性行為傳播等。
(三)增加校園外籍師生健康監測及訂定「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計畫」之平時作為,並提供計畫書範例。
(四)增加屈公病傳染時程圖及醫師通報注意事項等資訊。
二、工作指引請參閱附件,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