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9年1月1日已實施新制地震震度分級

說明:

一、依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09年3月19日中象地字第1090003530號函辦理。

二、現行地震震度分級表(2000.08.01)為0級至7級,沒有考慮加速度持續時間;新制地震震度分級表為0級至7級,速度畫分已考慮加速度實際之影響。

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09年1月1日已實施新制地震震度分級,舊制地震分級之地震資訊於本(3)月31日中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