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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

1.臺南市政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自109年6越19日起生效。

2.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13第2項

詳細公告事項請參閱公告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