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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代為標售109年度第1批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文及清冊1份

一、 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53條第1項、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下稱本標售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辦理。
二、有意投標者可向各地政事務所索取,投標書件請逕至臺南市政府府民政局網站─業務專區-宗教專區-祭祀公業土地代為標售專區-代為標售公告下載使用。

三、公告文及清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