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代為標售110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文及清冊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3條第1項、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下稱標售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辦理。

五、有意投標者可向各地政事務所索取標售資料,或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