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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1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5款及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

一、依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10 年2 月19 日國後動管字第11000052842號函辦理。
二、111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10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