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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代為標售111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文及清冊各1份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3條第1項、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下稱標售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辦理。

二、各地政事務所均將標售資料置於服務臺供有意投標者索取,倘資料不足,請逕至地政局網站(網址:http://land.tainan.gov.tw/)-地政專區-地籍地權登記專區-地籍清理專區-代為標售資訊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