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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1月1日起,民眾申請未滿二歲兒童托育費用補助取消排富規定

衛生福利部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0-2歲幼兒,自112年1月1日起委託人申請托育補助,取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需未達百分之二十之規定,讓所有家庭均能享有政策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