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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2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資賦優異(含提早入小學)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鑑定安置計畫亦可至本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s://www.tn.edu.tw/?p=11612)之「文件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