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齡限制:
1、65歲以上至99歲之長者:於民國47年10月23日前(含當日)出生之長者。
2、55歲以上至64歲原住民、市定原住民:於民國57年10月23日前(含當日)出生之原住民長者。
3、100歲以上人瑞: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之百歲人瑞名冊對象為主。
二、戶籍限定︰
1、於112年6月30日前設籍並於112年9月23日前持續居住本市未遷出仍健在者。
2、100歲以上人瑞: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之百歲人瑞名冊對象為主,並於112年9月23日(含當日)前仍健在。(每人新臺幣1萬元禮金及2,000元以下禮品1份)。
3、於112年9月24日至112年10月23日殁者仍致贈禮金。
4、出境未入境致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者不予補發。
三、發放金額:
1、未滿百歲:每人新臺幣1,000元。
2、百歲以上人瑞:每人新臺幣1萬元禮金及2,000元以下禮品1份。
四、發放時間:
1、匯款方式:112年10月19日
2、現金發放:112 年10 月20 日至112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