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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3年2月至4月辦理「基本居住水準」訪查作業

一、依據住宅法第40條及內政部營建署(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署管字第1121003936號函辦理。
二、為調查與改善國人居住水準,暸解民眾實際的居住狀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請各縣市政府辦理「基本居住水準」訪查作業,旨揭訪查作業係為瞭解住戶狀況及住宅品質,作為相關住宅政策及服務措施之參考。
三、本局委託「專稼開發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基本居住水準」實地受訪訪查,由於家戶數眾多,故採抽樣辦理。收到訪查公文之民眾如有意願,限於113年2月25日前上網(網址:https://reurl.cc/y6DAOq)填寫約定訪查資料(詳附件),或於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下午5點)撥打服務專線(06-2785552張先生/戴小姐)報名,屆時將由專人與民眾約定時間至家中拜訪。
四、如對受訪事項有疑問,可電洽本局都市住宅科06-2991111#7803詢問;亦可上本局網站-各科業務職掌-都市住宅科-基本居住水準訪查作業專區(網址:udweb.tainan.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