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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下半年度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開始換證

臺南市政府為使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服務措施之銜接順利,於107年下半年度進行第四階段換證作業,安平區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民眾(民國28年1月1日至3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者)請務必於107年10月31日前攜帶下列應備文件前來區公所進行直接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作業。
另外,適用本次換證期程之民眾公所會逐一函文通知,本階段換證者其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為112年10月31日止。
應備文件如下
(一)最近3個月一吋的半身照片2張。
(二)14歲以上→本人國民身份證+印章。
(三)14歲以下→戶口名簿+印章。
(四)原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五)代為辦理者:代理人身份證+印章。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林沂德 電話:2951915分機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