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8年度上半年度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開始換證

臺南市政府為使身心障礙者各項福利服務措施之銜接順利,於108年上半年度進行第五階段換證作業,安平區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民眾(民國前至2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者)請務必於108年4月30日前攜帶下列應備文件前來安平區公所,進行直接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作業。
另外,適用本次換證期程之民眾公所會逐一函文通知,本階段換證者其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為113年4月30日止。

【應備文件如下】
■最近3個月一吋的半身照片2張
■14歲以上:本人國民身份證、印章;14歲以下:戶口名簿、印章
■原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代為辦理者:代理人身份證、印章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林沂德 電話:2951915分機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