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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住宅補貼」開始受理申報!

(一)109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

1.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109年8月4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一),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2.第2次受理申請期間:110年1月18日(星期一)至2月5日(星期五), 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

(二)相關申請書於109年8月4日起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頁下載或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永華市政中心9樓)、區域計畫科(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6樓)及就近區公所索取。

(三)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台南市政府服務電話06-3901148 林小姐 或安平區公所服務電話(06)2952035洽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邱金殿 電話:29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