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僱用人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二、應徵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工作項目:辦理2歲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就學補助,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27,470元;勞保費、健保費及提撥勞工退休金依規定辦理。
五、僱用期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時間: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七、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自113年8月21日至113年8月23日止,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親送文件至本所社會課。
八、應備文件:
(一)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可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其他佐證資料。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收件截止1週內,由本所通知遴選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
十、由本所通知合格錄取人員,未進用者不另通知徵選結果。
十一、僱用期間結束後,進用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資遣費,亦無各項年節獎金及年終獎金。
十二、如有疑問,請洽本所社會課廖先生,電話:06-2951915,分機: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