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防疫考量,為避免農民申辦旨揭業務造成群聚感染及疫情擴散風險,本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補(變更)申報期:
依本計畫權責分工參據疫情警戒層級及行政作業期程,本市彈性調整補(變更)申報期間自110年7月16日起至110年8月16日止。
(二)受理方式:除由本人或委託他人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外,亦得透過下列方式辦理。
1、郵寄:郵局或民間快遞方式寄送戶籍所在地公所,並以其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準。
2、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
專線電話:06-2952035
傳真機專線:06-2950424
或公務電子郵件帳號:anping1305@mail.tainan.gov.tw。
發稿人:臺南市安平區公所邱金殿 電話:295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