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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標案案號]11103-1[標案名稱]安平區111年度路溝等設施修復工程(開口契約)後續擴充

決標公告

公告日:1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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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3.95.55
[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 安平區 育平路316號
[聯絡人]黃健昌
[聯絡電話] (06) 2951915 #1303
[傳真號碼] (06) 2950424
[電子郵件信箱]anping1303@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103-1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安平區111年度路溝等設施修復工程(開口契約)後續擴充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屬契約變更]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111/10/26 10:00
[採購金額] 1,0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110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1,000,000元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未訂底價依據]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安平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否
[本案採購契約未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之理由]沿用原契約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否 , 開口契約工程
[本工程案是否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54571364
[廠商名稱]鎮仲工程興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土T字第T90373-000號
[廠商地址] 702 臺南市 南區 田寮里大成路2段92巷3弄43號1樓
[廠商電話] (06) 2655489
[決標金額] 1,00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否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111/11/01 - 111/12/16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安平區111年度路溝等設施修復工程(開口契約)後續擴充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是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鎮仲工程興業有限公司
[決標單價] 1,000,000元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000,000元
[決標金額] 1,0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000,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11/10/26
[契約編號]11103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總決標金額] 1,000,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是
[估算方式] 原開口契約後續擴充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5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 否
[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不派員監辦情形]

3.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進行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程序,而以會簽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方式處理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 否
[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不派員監辦情形]

3.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進行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程序,而以會簽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方式處理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附加說明]一、本次契約變更完整內容為:
1、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台幣1,000,000元
2、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台幣0元
3、新增契約以外之項目(原合約單價):新台幣0元
4、原契約價金:新台幣4,000,000元(預算上限)
5、變更後契約價金:新台幣5,000,000元
二、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原招(決)標公告揭示其後續擴充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