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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標案案號]11205[標案名稱]安平區112年度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

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1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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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3.95.55
[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單位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 安平區 育平路316號
[聯絡人]黃健昌
[聯絡電話] (06) 2951915 #1303
[傳真號碼] (06) 2950424
[電子郵件信箱]anping1303@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205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安平區112年度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112/01/31 10:00
[原公告日期]112/01/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 235,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47,000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安平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本工程案是否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36842998
[廠商名稱]和裕土木包工業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土T字第T90300-000號
[廠商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文平里永華二街146號
[廠商電話] (06) 2932292
[決標金額] 42,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否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112/02/20 - 112/11/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安平區112年度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和裕土木包工業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2,000元
[決標金額] 42,000元
[底價金額] 44,500元
[標比] 94.38%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42,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公告更正序號]001
[決標日期]112/01/31
[契約編號]11205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底價金額] 44,500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42,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是
[估算方式] 1.本採購決標方式-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最低標)  2.結算時依實作數量調整計價。  3.本案為開口性合約,工程總經費上限為新台幣47,000元整,工程總經費以各項施工單價修復標價總金額而定,如於合約期限內總經費已請領支付完畢,合約視同期滿結束;如合約期限內工程經費尚有節餘於工程期限截止日合約期滿結束申報完工。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無預算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5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附加說明]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2年11月30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18萬8000元 (需俟增加預算通過),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